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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公布

時間:2022-06-02瀏覽:233作者:來源:陽光招生責任編輯:設置

為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以下簡稱“三校”)全日製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招生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11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8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1〕24號)規定🧖🏻‍♂️,已在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試”(簡稱“三校生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參加誌願填報。


二👊🏼、誌願填報

符合誌願填報資格的考生可於6月25日(星期六🧗‍♂️🤦🏻,9:00-22:00)-26日(星期天,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三校生高考”誌願設置為順序誌願,每人最多可填報2所院校。如招生院校在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都有招生計劃,考生最多可分別填報該校2個本科專業誌願和2個高職(專科)專業誌願;如招生院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職(專科)招生計劃,考生最多可填報該校2個專業誌願🧏🏿。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第一誌願院校的第一專業填報藝術類專業。納入入學當年中職校招生計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三校生僅可參加專科層次錄取。

已完成網上誌願填報的考生還須於6月28日(星期二🪰,9:00-18:00)-29日(星期三🤱🏼,9:00-12:00)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完成付費的考生可於7月5日(星期二)-10日(星期天)自行下載打印統一文化考試準考證。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誌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將面向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征求誌願。符合填報征求誌願條件的考生可於7月24日(星期天)下午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查看招生院校專業缺額情況,並於7月26日(星期二💇🏼‍♀️,9:00-15: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征求誌願👳🏽。征求誌願仍為順序誌願,考生按誌願先後順序依次填報🚵‍♀️,所填報的院校數量不限,每所院校內可填2個專業。

為便於考生在誌願填報前了解相關政策、報考院校及專業,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試院將於6月24日(星期五,9:00—15: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三🧑🏿‍💻、考試

202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考試分統一文化考試(語文🐦‍⬛、數學、外語3科)和職業技能測試(2科)兩部分。考生必須參加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文化考試和由各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並獲得有效成績💪。

各考點和各招生院校須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排查、考試評卷場所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確保相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並製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對準備,及時有效防範疫情傳播🟡。相關考點和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上海市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及我院在考試招生過程中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做好統一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全工作流程的疫情防控工作💷。

1.統一文化考試科目及時間

圖片

2.職業技能測試由考生報考的第一誌願院校組織實施𓀐,考試內容🧑🏻‍🦯、時間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各科考試滿分值:語文、數學🕢、外語(語種含英語、德語📠、日語,其中英語聽力部分20分,德語聽力部分15分🌽💪,日語不設聽力部分)三科文化課7️⃣,每科滿分均為100分🚶🏻‍♀️‍➡️;職業技能測試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4.考生須遵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統一文化考試考場規則》。


四🍌✋🏽、加分事宜

根據市教委文件規定,符合“三校生”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且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須持相關加分證明於2022年6月20日-24日至報名所在的“三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加分手續👩🏼‍🎤,各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於2022年6月27日前向市教育考試院上報符合政策加分對象的考生名單,同時📀,各“三校”和區考試招生機構須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考生畢業學校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學文化、身心健康、勞動技能等作出鑒定;對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受到過校級處分未撤銷的應如實填寫在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的相應欄目內。


六🧤、錄取

錄取工作在市教委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根據語文🧐、數學🔮、外語文化課成績統一劃定全市各類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不低於100分)。

招生院校應貫徹德、智🌞、體、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原則上在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總分成績擇優錄取(考生第一誌願報考學校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可作為其他院校錄取時參考),如學校自定錄取標準的,須在網上填報誌願前向社會公布,並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若考生填報的第一誌願院校第一專業是藝術類專業,但未被藝術類專業錄取,且其統一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非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可按其所填的其他非藝術類專業誌願(包括第二誌願院校的誌願和征求誌願)投檔、錄取。

若考生填報的第一誌願院校第一專業是非藝術類專業🕴🏻💂,則其所填的所有專業誌願(包括第二誌願院校的誌願和征求誌願)均按非藝術類專業的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進行投檔、錄取。

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征求誌願。考生填報征求誌願時👪,原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如文化課成績達到非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文化控製分數線🎀👩🏼‍💻,也可填報非藝術類專業征求誌願。由市教育考試院按考生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招生院校按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

錄取名單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後🤷🏿‍♂️👜,由招生院校通過郵政速遞(EMS)發出錄取通知書。

考生被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學校領取紙質檔案,由考生將本人的紙質檔案送交錄取院校0️⃣。

被錄取的考生在錄取院校規定時間內報到🐐,不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


七、體檢

“三校生”高考的體檢工作☣️,按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𓀏,由考生畢業學校與所在區體檢站聯系組織進行。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基礎上💌,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並事先向社會公布。新生入學後🐣😼,招生院校可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八、嚴肅考試招生紀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加強領導,成立以校領導牽頭的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察小組,指導本校招生辦公室製定並具體落實各項招生規定和政策,全過程監督考試考務及招生錄取工作。

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圖片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上海國子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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