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爐工作必須操作經勞動部門發給使用登記證的鍋爐🖕🏽。
二、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且符合操作爐型和類別要求。
三、鍋爐點火前應做好鍋爐主體、燃燒機和其他輔機、所有附件、閥門、給水🚣🏿、供油系統電路和電控部門等檢查🤾🏼,並確認正常🤏🏼。
四ℹ️、打開放空氣閥門,向爐內進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檢查水位後控製🫶,報警系統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於正常水位。
五👨🏻🌾、用“手動”啟動風機、吹掃爐膛,將控製系統調至“自動”位置,然後按下啟動開關,鍋爐就會按照規定的程序:吹掃——點火——燃燒(大火或小火)——暫時停爐🧚🏽。如點火程序有故障🧎🏻🙆,可繼續手動風機吹掃,再重新點火🚃。如點火三次不成功♡,須停止點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後,才能重新點火🦪🥪。
六、當鍋內壓力升至稍大與氣壓🤸🏽♂️,空氣閥有蒸汽冒出時便可關閉空氣閥。
七🏇🏻、鍋爐升壓過程要按規定的要求😞,做好檢查及各項操作確認正常後🥛,才能進行供氣或並爐。
八🎿、正常運行後,應經常調整供油、送風和給水(全自動鍋爐除外),保持水位和氣壓穩定🧛🏿♀️,適應負荷需要,保證供汽。
九、運行中每小時應進行巡視檢查一次,並按規定做好各項記錄、簽名確認📷。
十🙏🏼、每班應進行沖洗水位表及排汙各一次🏇🏻🧑🎄,安全閥排氣試驗壓力表沖洗存水彎管和各項安全保護裝置校驗應按規定的要求進行,並如實填寫記錄、簽名認可。
十一、正常停爐時要先停止供氣,稍後停止送風,保持水位高於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一)水位降到下極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動給水🚈。
(二)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三)水位超過最高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四)給水泵全都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五)水位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全部失效🫷。
(六)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七)鍋爐原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八)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九)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