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上海市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開立賬戶,按《人民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要求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按開戶銀行設置《銀行日記賬》,出納崗位人員根據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日清月結🐕。
三🔕、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按規定使用銀行賬戶。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
四、支票應有專人保管🚣♂️。
五、銀行預留印鑒中的財務專用章由會計崗位人員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